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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档发〔2007〕12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
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上级驻莱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烟台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烟档字〔2007〕8号),切实做好2007年度全市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今年的考核办法及标准不做大的调整,原则上仍按2006年修订后的《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及标准》的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核重点。在按照标准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考核如下重点内容: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情况;档案室藏数量、库房规模和设施设备等硬件情况;档案开发利用成果及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宣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只有在上述几方面达到一定要求的单位,方可保持原有等次或晋升上一级等次。
  三、考核方法。根椐烟台市档案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将加大实地考核力度,增加抽查考核单位的数量。对今年保持省一级以上单位、本年度要晋升等次的单位,以及上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摘牌单位,必须经过实地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对今年保持省二级以下考核等次的单位要进行实地抽查。
  四、时间安排。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及时将自查报告和档案管理考核书(一式两份)于8月24日前报档案局业务指导科。逾期不报的单位,按考核办法的规定,确定为考核不合格。8月25日开始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五、牌匾发放和管理。晋升省一级以上等次的单位,既发牌匾又发证书,省二级以下等次的单位原则上只发证书不发牌匾。考核等次不变的单位今年不再发放牌匾、证书。考核达不到原等次的单位,将予以摘牌。牌匾、证书由省档案局统一制作,工本费由各单位自理。
  各单位在考核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科室:业务指导科,电话:2222307。下载修订后的《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请登录莱州市档案局网站:http://www.lzda.gov.cn/i-01-20060901.htm。

   
 
   
  莱州市档案局
  2007年8月13日


莱州市档案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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