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档案局 关于转发《烟台市电子文件 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部门,上级驻莱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烟台市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望及时反馈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