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上级驻莱各单位:
2006年,《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又进行了重新修订,根据山东省档案局鲁档发〔2006〕23号《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省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修订后的《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06年度全市档案管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吃透精神、掌握标准,认真搞好自查,做好迎检的一切准备工作。
二、本年度的考核范围、标准适用、考核程序、等次确定、考核通报及表彰等事项,原则上按修订后的《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三、今年档案管理考核的重点是:档案安全保管是否存在隐患,档案资源建设是否有创新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否有新的实质性进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是否有新拓展、新举措等。只有在上述几方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方可保持省一级以上等次或晋升上一级等次。各单位在自查报告中应着重总结上述几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情况。
四、考核方法。根椐我市档案管理考核实际情况,今年将加大实地考核的力度,增加抽查考核单位的数量。对今年保持省一级以上单位及本年度要晋升等次的单位,必须经过实地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对今年保持省二级以下考核等次的单位要进行实地抽查。
五、为鼓励各单位工作开拓创新,本年度在确定申报、晋升、保持省一级和特级考核等次时,除达到基本分值要求外,一级档案室加分一般应达到1分以上,特级档案室加分一般应达到3分以上。
六、时间安排。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要在9月15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及时将自查报告和档案管理考核书(一式两份)于9月20日前报档案局业务指导科。逾期不报的单位,按考核办法的规定,确定为考核不合格。10月上旬开始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七、牌匾发放和管理。晋升、申报省一级以上等次的单位,既发牌匾又发证书,省二级以下等次的单位原则上只发证书不发牌匾。考核等次不变的单位今年不再发放牌匾、证书。今年考核达不到原等次的单位,将予以摘牌。牌匾、证书由省档案局统一制作,工本费由各单位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