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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档案馆(局)内设4个科室。
(一)办公室
1、负责馆、局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馆、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机关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工作。
3、负责考勤、值班、信访、保密、财务、印信、安全保卫等工作。
4、负责后勤及老干部工作。
(二)业务指导科
1、组织实施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莱州实际,拟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和案件。
3、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以及对乡镇、市直机关、经济技术领域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
4、负责全市综合性业务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全面情况,总结和推广经验。
(三)管理科
1、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保管和咨洵服务工作。
2、负责管理库房和库房内的各种仪器设备。
3、负责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和档案目录的交流工作。
4、负责对馆藏档案超过保管期限和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编制档案资料的各类检索工具。
6、负责本馆档案的缩微工作和计算机应用的各项工作。
7、负责本馆档案保护技术和破损档案的修复工作。
(四)编研教育科
1、负责编写档案参考资料,参加有关史志的编纂工作。
2、组织全市档案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及专业培训。
3、组织指导全市档案学理论研究和全市档案科技进步奖审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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